关于庆祝校庆65周年开展“我与校友面对面”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5-11浏览次数:573

 

各学院学办:

为喜迎我校建校65周年,展示我校优秀校友风采,搭建在校生与校友交流平台,通过在校生和校友面对面的访谈,激励在校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特举办 “我与校友面对面”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我与校友面对面”征文活动,旨在给在校生一次亲密接触优秀校友的机会,通过与校友的访谈,了解石大发展历史和校友们奋斗历程与人生体验,用优秀校友的人生经历和创业历程,激励学生规划人生、立志成才。同时在校生根据访谈主题完成采访稿,提高学生的写作、采访和交流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活动内容

(一)采访对象

采访对象可以选择校友工作办公室提供的校友,也可以由学院自行选择校友,采访对象应遵循以下条件:

1.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的校友;

2.扎根基层做出贡献并且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友;

3.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校友;

4.在科研等方面有所建树的校友;

5.曾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的校友;

6.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校友。

(二)采访主题

采访主题不限,可围绕以下内容自行确定:

1.校友奋斗成长的足迹、个人艰苦创业的感悟;成才立业、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事迹报道、人物传记;

2.探析学校的办学方略、教育思想、重大变迁、发展成果;

3.昔日鲜为人知的故事,今朝感人至深的回忆,记录真实校园生活与趣事,对恩师风范、同窗情谊、师生情谊的抒写;对峥嵘岁月、风云流转、辉煌成就的纪录;

4.与学校有关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追忆,或者是亲历者、见证者的叙述;

5.祝贺学校办学65周年的真情实感。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可由采访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标题自拟,题材可以为报告文学、人物通讯、个人专访等,文章字数1500字以上。作品力求全面详细,思路清晰,真实感人。在采访过程中,收集优秀校友生活照片至少两张。

2.要求稿件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

四、评选表彰

1.征文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专业、年级、联系方式。以学院为单位投稿,来稿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yh@shzu.edu.cn(注明校庆征文)。来稿不退,自留底稿。

2.征文评选由学工部组织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个人奖,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3.来稿将择优推荐外媒发表或发表在《校友通讯》、《校报》、石河子大学校园网。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