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

  

  

学发〔201873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

2018年各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为认真做好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评审材料的填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奖学金: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大全奖学金、天富奖学金、雪莲奖学金、明德励志奖学金、绿洲弘毅奖学金。

助学金:2018级应善良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为方便各学院的评审工作,今年参评的7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在捐赠方捐赠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在保持相对均衡情况下,适当集中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范围

1.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本科二、三年级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大全奖学金:奖励化学化工学院、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品学兼优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天富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4.雪莲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5.明德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6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6.绿洲弘毅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民族团结工作表现突出的在校大学生12人,其中汉族学生7人、少数民族学生3人、留学生2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7.2018级应善良助学金:重点资助2018级师范类、医学类、农学类、社会科学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40人,每人每年资助3500元,连续资助四年,合计每人14000元,分八个学期发放。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奖学金的申请者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3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30%、但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5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标准:(1)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及奖励;(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3)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4)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专利。绿洲弘毅奖学金的申请者还要求在民族团结、和谐校园中做出突出成绩。

4.2018级应善良助学金的申请者对学习成绩不作要求。

5.凡留、降级者不得申报。

6.依据《石河子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细则(暂行)》(石大校发〔2013170号)文件要求,同一学年内,学生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一项助学金。

五、评选程序

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评选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生登录手机易班,在“易石大-资助”功能下即可查询到开放申报的奖助学金项目和申请条件,根据系统提示,学生填报相关信息,于115日前完成线上申请。线上申请流程详见易班发展中心制作的操作教程。

2.学院组织初审和民主评议,按照附件1中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提交,同时安排推荐人填报线下评审材料。

3.学工部进行复审,审核各学院推荐人的评选资格和评审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监管方或捐赠方审批。

4.监管方或捐赠方结合候选人评审材料进行差额评选或审批,确定最终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

六、线下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1.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大全奖学金、天富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二份,模板见附件2

雪莲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申请表一式二份,模板见附件2;②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

明德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申请表一式二份,模板见附件2;②经学院教科办审核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二份;③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

绿洲弘毅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申请表一式二份,模板见附件2;②经学院教科办审核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二份;③申请人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如有)。

应善良助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审批表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3;②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③书面申请一式三份。

奖学金申请者如果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30%,但均位于前50%的,还需提交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只报送纸质版,所有申请材料纸张要求均为A4大小,请勿装订或添加封面。

2.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成绩及获奖情况由学院学办审核,申请人主要事迹以第一人称行文,限2000字内,要求突出主题、事迹感人、生动形象、格调向上、语言流畅,实事求是的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反映学生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现实表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方面的内容僵硬罗列成文。

助学金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及在校表现要求以第一人称行文,内容应包括个人及家庭情况介绍和在校期间表现等方面;书面申请应包括自我介绍、家庭情况介绍、对社会资助方的认识、受资助后的打算和感恩回报等方面,要求内容真实,实事求是的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抄袭。

3.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表中由学生填写的部分均要求打印,填写时不得修改表格格式,表格中的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助学金书面申请必须手写,要求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建议可手写在稿纸上再复印至A4纸,如直接在A4纸上书写时需留有3厘米左右的页边距。

4.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表中学办审核意见需详细填写对该生的综合评价,不能简单仅以“情况属实,同意推荐”代替。

5.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材料,要求只提供最重要、最有说服力的即可,材料要求少而精。

6.各学院需统一报送本院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并填报本院《2018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学办公章。

7.报送时间:报送截止日期119日,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9B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dzx@shzu.edu.cn

七、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了解情况,对申请学生应“优中选优、困中选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真正把社会和学校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学院评审质量情况,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2.各学院要以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契机,引导学生知恩感恩、努力学习、励志成才,以实际行动奉献社会。

3.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如出现填写马虎、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评选资格,并取消当年所有奖助学金的申报资格。

4.各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报送的材料如仍有严重不符合要求者,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将该名额调整给其他学院。

其它未尽事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杨广锐电话:0993-2057301

  

 

  

  

石河子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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