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
为加强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及时传递母校信息,联络校友感情,经研究,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聘任校友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友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1.热心公益、热情友好,扎实肯干,愿意主动承担校友联络工作,有奉献精神;
2.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凝聚力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稳定,联系方便。
二、校友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1.向校友和母校及时通报信息,收集校友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本班校友之间、本班校友与学校总会及当地校友分会的信息联络工作;及时向校友总会更新、完善本班的校友信息;提供本班校友在各行各业取得的重要业绩,推荐本班优秀校友;
3.积极协助本班校友举行各类校友聚会活动,及时向校友会反馈聚会信息;
4.联络员本人如有工作单位或联络方式的变化,须及时向校友总会反馈信息,以便保持长期联系。
三、校友联络员享有的权利
1.可从校友总会和所在地校友会及时了解掌握母校、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情况;
2.优先参加校友总会和地方校友会组织的各种联谊、培训和交流活动;
3.赠阅每期《校友通讯》及校友总会其他刊物。
四、校友联络员聘任程序
1.各学院在毕业班学生中进行宣传动员,采用个人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专业或毕业班推荐1名校友联络员。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报名和审核,汇总后于6月1日前将“石河子大学校友联络员自(推)荐表”和“校友联络员信息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上报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赵芳燕,电话:2058300。
2.根据学院推荐名单,校友工作办公室审核,确定2015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名单。
附件1. 石河子大学2015届校友联络员自(推)荐表
2. 石河子大学2015届校友联络员信息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