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管理石河子大学校友QQ群和校友微信群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2476

关于规范管理石河子大学校友QQ群和校友微信群的通知

  

各学院校友分会,各地区校友分会,各年级校友联络员: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部分省份、地区已经建立开通了校友qq群和微信群,极大的方便了校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规范管理,给广大校友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友交流网络,要求如下:

1.校友办对群主及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需按要求填写《石河子大学校友群群主登记表》(附件1),信息变更后需及时通知校友办。

2.所有群主应设立群规,群规可根据管理要求结合本群实际情况进行设定,群规中必须包含要求中的第5条、第6条、第7条,群规应不定时在群里公布。

3.群主不能经常上网管理qq群或微信群的,应根据群

成员数量选取部分能经常上网且热心校友工作的成员共同管理群并设为群管理员。

4.群主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校友办申请将群主身份转给其他管理员,并在群内公告说明,一般不允许解散群;非要解散群的,也必须在校友办设立新的群后,在群内公布十日以上才可以解散。

5.所有校友群成员应为石河子大学校友,并及时要求群内成员规范群昵称,以便大家相互了解和监督。

6.禁止在群内发布反动言论、有损国家、学校形象的信息。

7.禁止在群内发布色情,博彩,恐怖,病毒信息及链接!不得在群内发布未经证实的涉嫌泄露个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信息!禁止传播不真实的信息!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石河子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所有。

联系电话:0993-2058300

联系人:常静QQ:38262306微信号:18999335515

吴亚楠QQ:249932980微信号:249932980

  

石河子大学校友会

201765

附件1

石河子大学校友群群主登记表

序号

QQ/微信群

群名称

(群号)

群主姓名

入学时间+专业

工作单位

电话

其他管理员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