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建校70周年70人的通知
各位校友:
为深入挖掘在学校建立、改革和发展事业中作出巨大贡献,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物,树立师生身边榜样,引导广大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学校将评选建校70周年70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办学导向,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兵团深化改革,深入挖掘评选一批建校70年来我校涌现出的事迹感人、社会公认、影响深远的典型人物,讲好石大故事,充分展现我校70年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
二、评选条件
建校70周年70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49年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石河子大学学习工作生活过(含援疆干部、教师),为我学校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提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党员还需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4.勇立时代潮头,敢于啃硬骨头,引领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变革,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扎根教学科研一线,潜心教学,积极探索理论创新,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职责使命;获得兵团级及以上重大奖项和荣誉,并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先进典型。
5.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兵团精神,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特别感人,受到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楷模。
三、评选办法、步骤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推荐、个人自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各地校友会和校友个人自荐由石河子大学校友办负责收集汇总。
(一)提出拟推荐人选
各地校友会提出拟推荐人选,于3月18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石河子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hzuxyh@qq.com。各地校友会拟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6人;个人拟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1人。
(二)初审
在组织和个人推荐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完成预备候选人初审工作。
(三)组织终评
4月下旬,学校有关单位(部门)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根据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预备候选人按教学科研70%、管理服务及其他30%的比例,评选出建校70周年70人,并进行公示。
附件: